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经贸局、乡企局、工商联、团委,市直属单位组织部门、团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青年企业家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热情,充分发挥其在我市深化“一当好、三争创”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经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乡企局、市工商联、团市委、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市青联、市青商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8年“无锡市十佳(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表彰和宣传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企业家典型及其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有利于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广大青年进一步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积极投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发展模式的创新,为深化“一当好、三争创”活动,推动无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奋斗。
二、评选范围
我市域内各个行业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的青年经营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或特别优秀的副职);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3 年
三、评选条件
1、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近3 年企业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水平居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
2、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大力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企业生产力;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管理方式;严于律己,作风端正,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热心公益事业;在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问题;
4、十佳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已获表彰的无锡市十佳(优秀)青年企业家不得参与相同类别的评选,已获省级以上相关荣誉者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2008年10月)
由各市(县)、区、局(公司)、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或相关处室,根据平时的了解、考核,以及有目的、有重点的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做好考察、审核与推荐等工作。同时,本次活动将面向社会,接受个人自荐。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左右(11月上旬)
对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召开第一次评审会议,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典型性、代表性及地区行业等因素,确定20名左右的正式候选人。
(三)社会公示(11月上旬)
通过新闻媒体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有异议的人选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公示期间,将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及地区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四)投票评选(11月中下旬)
召开第二次评审会议,评委会综合组织考察、公示反馈等意见,投票产生2008年“无锡市十佳(优秀)青年企业家”。
(五)宣传表彰(12月)
公布2008年“无锡市十佳(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结果,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切实把贡献突出、业绩显著、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优秀青年企业家推选出来。
2、要优先推荐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无锡构筑“产业优化、环保先导、城乡一体、以人为本”四大发展格局作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注意听取申报人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严格把关,并注意发现和推选优秀女性青年企业家。
3、报送的候选人材料:(1)候选人推荐表(附1,一式20份);(2)申报人证明材料(附2,一式一份,缺章和数据不详无效);(3)候选人事迹材料(样本见附3,一式20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候选人事迹材料需本人签字,推报单位团组织和党委审核盖章);(4)候选人事迹简介(样本见附3,一式20份,字数500字左右);(5)推报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基层党委印章;(6)候选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7)候选人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五寸彩色工作照片各2张;(8)上述相关文字材料及照片的电子版本。
4、相关表格及材料样本,可登陆太湖青年网(http://www.thyouth.com)下载。
5、所有材料请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