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娉娉教授的《无锡:除了少锡还少什么》让我们更深刻地重新审视了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感慨很多。结合我在工作实践中面临的困惑,我认为共青团工作中还少些什么呢?
一、少了些工作合力。共青团工作领域广、战线长、任务重,存在有效资源和无限的责任之间的差异。基层团组织受力量、资金、阵地等方面的影响,没有社会资源的有力支撑,再好的计划、创意都是空谈。此外,团的领导机构中也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没有形成全团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各项工作由多个部门分头指导,形成了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分头推进工作的局面,难以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优势和工作合力。这就要求增强合力意识,积极整合团内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既能发挥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各自比较优势,又能形成工作合力的格局,提高共青团组织贡献率、参与率、认同率和影响力。
二、少了些执行力。团的执行能力的高与低,不仅仅表现为刚性的执行与自上而下的指令,更体现为社会动态有机的和谐和青年自觉自愿的认同。执行力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首先和团干部的岗位性质有关系。团干部都是成长期的干部,现在是群团组织的人,实质上因为其参照公务员的身份,会“转岗”,“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团干部的频繁更换,导致工作的青黄不接,对团工作的连续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外,和团员青年紧密联系的基层团干部,大部分都是兼职,很难在团工作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其次,部分团干部还存在敬业精神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虎头蛇尾,有布置没检查,检查工作时前紧后松,工作中宽以待己,严于律人,自己没有做好表率等等。再次,部分团干部创新观念淡薄,团的活动方式和工作内容与时代需求不相适应,还习惯于用开会、发文、写总结的办法抓工作,似乎工作就是开会,发文就是工作,写总结就是工作效果,没有把上级团组织精神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教条式地执行,不能适应新时期团工作的需要。最后,当然和执行的制度文件方案等本身也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制度文件没有经过认真的论证就仓促出台,经常性地朝令夕改,让团干部无所适从;或者制度本身不合理,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过于繁琐不利于执行。其实上级每下一个制度就是给执行者头上戴了一个紧箍,团的领导机关在设计相关的制度和文件时一定要本着这样一个原则,就是所有的制度、文件和方案等地制定都是为了帮助基层团组织和团务工作者更好地工作的,是提供方便而不是为了约束,是为了规范其行为而不是一种负担。因此,每个制度、文件及方案出台时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实用性和针对性原则,凡是牵扯到领导机关的方面一定要率先示范,做出表率,我们不能仅仅一级讲给一级听,更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力争在上级要求与青年意愿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既保持政令畅通,又得到青年支持。